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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陈仓区:“不公开听证+训诫教育”助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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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司法网宝鸡5月20日电(杜永清、赵婷)5月18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以“非公开听证+训诫教育”的形式,附上未成年人盗窃案的条件是对涉案未成年人不起诉、举行听证、听取群
司法网宝鸡5月20日电(杜永清、赵婷)5月18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以“非公开听证+训诫教育”的形式,附上未成年人盗窃案的条件是对涉案未成年人不起诉、举行听证、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纪律教育。当地团委干部、帮教和教育机构教师、村委会代表作为听证会出席了听证会。侦查人员、辩护律师、犯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在非公开审理阶段,公诉人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盗窃金额已达到较大标准,但其认罪悔改,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符合不起诉条件。通过附条件不起诉,在监督检查期间引入社会力量进行纠正和帮助,从而达到拯救未成年人的目的。听证官同意有条件不起诉他。
在训诫教育阶段,承办检察官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同时教会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针对家庭教育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引导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团委干部、助教、辩护人、侦查人员分别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感化教育。
涉案未成年人当场表示,他将做一个未来生活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以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和社会。法定代表人还承诺在生活和心理上更加关心和爱护孩子,引导他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作者/来源:漳湾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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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陕西教育(教学版)》 网址: http://www.sxjybjb.cn/zonghexinwen/2021/0709/1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