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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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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郑剑锋、通讯员于明 7月16日上午,陕西省检察院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督察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汇报了近年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郑剑锋、通讯员于明
7月16日上午,陕西省检察院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查督察情况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葛迪汇报了近年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关于《依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省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张洪德,印发秦岭生态环境检查监督典型案例9件。
2018年以来,陕西省检察院着力推进秦岭环境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案件221件349人,起诉456件688人,书面纠正违法案件122件。受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案件278件,提出检察建议237件,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35件。调查梳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92条,立案2675件,提出检察建议2542件,起诉141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系列公益诉讼案件和略阳县检察院对秦岭尾矿库的督查整治系列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被最高层转发检查。
葛迪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进秦岭生态环境检查监督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组建秦岭生态环境检查监察案件“检察官”。环境+检察官助理+文员+检察官技术人员+法警专业办案团队,为办案提供有力支持。二是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官”作用,依法惩治污染秦岭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处理相关民事和行政纠纷,扎实做好行政非诉讼执法监督,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三是加强与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特别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转移、取证、会诊等制度,促进协同保护。 .四是加强公众参与,鼓励公众通过“检察服务中心”举报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和碳汇教育基地,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p>
《工作方案》提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自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开展为期一年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目标是进一步发挥检察作用功能,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建设,解决遗留问题发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陕西检察监督模式,提高陕西检察机关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能力和水平。
高杰表示,专项活动督查重点是巩固“五乱”整治成效,加快小水电退出、尾矿库治理、山体修复,加强水源保护。南水北调源区、高峰碳中和等工作,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护,重点对植被保护、水资源等领域进行监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1 类 61 力争实现“一批十一批重大案件,移送一批违法违纪线索。审批工作制度,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开展一批主题宣传,建设一批优秀办案队伍,组建一批志愿者队伍,建立一批生态修复基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着力打造秦岭生态巡查卫士。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许彤主持新闻发布会。
来源:法治日报-法律网
文章来源:《陕西教育(教学版)》 网址: http://www.sxjybjb.cn/zonghexinwen/2021/0718/1049.html